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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赃完成后犯罪记录会否被清除?

2025-06-10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追赃完成后犯罪记录会否被清除?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完成追赃行为被视为对违法行为的一种补救措施,但并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违法事实。即使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通过各种方式归还了全部赃款赃物,甚至超额赔偿给被害人以求得谅解,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可能作为量刑时考虑的情节之一,但这并不影响其犯罪行为的性质认定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轻微刑事案件,如初次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下,司法机关可能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判处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处理结果,但这同样不会导致犯罪记录的消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一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上述条款主要针对的是自首与立功情形下的从宽处理原则,并未直接涉及犯罪记录是否会被清除的问题。

追赃涉及第三方权益应怎样处理?

在处理追赃过程中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情况时,关键在于平衡对犯罪所得的追缴与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第三方是通过合法途径且支付了合理对价而获得涉案财物,则其权益应当受到保护;反之,若第三人明知或应知该财物为犯罪所得仍进行交易,则不应受到保护。实践中,对于此类情况,执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应当追缴,并在必要时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个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及其孳息,经审查不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不应当追缴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并退还所有人。”

追赃完成并不意味着犯罪记录能够被清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申请删除或封存犯罪记录,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及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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