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没收物品价值如何进行评估?
2025-06-24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被没收物品价值如何进行评估?
当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对违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采取没收措施后,对于这些物品的价值评估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价值评估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价格认定机构来进行,同时也要考虑到市场上同类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等因素。此外,在特定情形下,还可能涉及到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意见书的情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行政机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等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国家实行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监测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价格监测结果。”
没收与罚金在法律上区别在哪里?
没收与罚金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财产性处罚措施,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性质、适用对象以及执行方式等方面。
1.性质不同:没收是一种剥夺犯罪所得或非法财物的强制措施;而罚金则是对犯罪行为人的一种经济制裁手段,要求其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惩罚。
2.适用对象不同:没收的对象主要是违禁品、犯罪工具及通过犯罪获得的一切财物;罚金则直接针对犯罪行为人本人,根据其犯罪情节轻重决定具体金额。
3.执行方式不同:对于没收来说,一旦判决生效后,相关财物将被依法收缴;而罚金需要由犯罪行为人在规定期限内主动缴纳给法院指定账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针对被没收物品的价值评估问题,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进行。这不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