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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表现?

2025-09-30无锡知名刑事案件律师

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具体表现?

1.犯罪主体:指实施了违法行为并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在我国刑法中,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犯罪主体。

2.主观方面:指的是行为人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的心理状态,主要包括故意与过失两种形态。

3.客体:即被犯罪行为侵犯的社会关系或利益。不同的罪名有着不同的特定客体。

4.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通过其外在活动表现出来的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及其造成的后果等事实情况。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区别?

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刑法中关于犯罪形态的两种不同状态,它们之间存在本质区别。犯罪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情形;而犯罪中止则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的情况。两者的关键区别在于:犯罪未遂是因为外部因素导致犯罪未能完成,而犯罪中止则是基于行为人自身的主观意愿决定停止犯罪活动或者采取措施避免了犯罪后果的发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构成要件由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及客观方面四部分组成,它们共同决定了某一行为是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对于任何具体案件而言,都需要综合考量这四个方面来判断行为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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